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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以尚未生效的承包合同爲幌,招攬投資合作,騙得投資方20多萬元的合作保證金後逃匿。現該男子因涉嫌詐騙被河西警方抓獲並刑事拘留。
11月初,王先生前往公安河西分局經偵支隊報案,稱自己被合夥人騙走24萬元保證金。原來,從事建築工程業務的王先生於今年1月經朋友介紹與李某相識,李某自稱剛攬下了一個承包工程,正在尋找合作伙伴。見王先生很感興趣,李某拿出承包合同,證明自己所言非虛。這是一份拆除工程的承包合同,甲方爲本市河西區一家企業,乙方爲李某。該企業工廠廠房因遷址需要拆除,李某負責具體拆除任務。有了這份合同,王先生很快決定與李某合作,並按李某要求,當即支付了24萬元的“合作保證金”。
過了半年,項目遲遲沒有開工,李某以工廠沒有搬遷完畢、拆遷工程延後等理由多次拖延,最後乾脆電話關機。王先生頓感不妙,親自找到承包合同的甲方,得到的答覆卻是該承包合同並未生效。原來在承包合同中還附有一個重要條款,即自合同簽訂日起一個月內,乙方入場並開工,合同才正式生效。承包合同是2011年11月簽訂的,這就意味着王、李二人商談合作時該承包合同已喪失了生效可能,是一個無效合同。
公安河西分局經偵支隊接報後,迅速對李某展開調查。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祕密跟蹤布控,12月1日下午,辦案民警在河東一出租房內將李某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5歲,山東省人)對其用尚未生效的合同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投資經營者,對於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合同,一定要仔細研讀或聘請專業人士審驗把關,切忌因礙於面子或“過度信任”而匆匆簽字。(記者尹娜通訊員趙健李新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