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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辦針對網帖《人大代表豪賭賤賣股民財產六約全體股民揭露內幕》中對被舉報人陳醒光的兩大質疑快速做出迴應,稱初步調查顯示網帖內容不屬實。然而,這個結論未能服衆。面對質疑,橫崗街道辦無人能夠具體迴應有關後續調查的相應安排。目前,此事已引起深圳有關部門關注。街道辦快速回應“不屬實”
《人大代表豪賭賤賣股民財產六約全體股民揭露內幕》這則網帖“爆料”: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六約社區工作站站長、深圳市六約股份合作公司党支書記兼股份公司董事長、人大代表陳醒光一年去澳門63次,二次賭輸7000萬元。爲了償還賭資,陳醒光在公司股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2010年把六約全體股民投資興建的深圳聖德堡酒店以5000萬元的價格賤賣給他人。
隨後,龍崗區橫崗街道辦迅速反應,向媒體提供了《關於鳳凰、奧一等網站反映六約社區陳醒光有關問題的初步調查情況說明》。
這份說明的結論是,“1.聖德堡酒店大樓是於2002年10月經六約村委、六約董事會、六約理財議事小組會議、六約黨員會議、自然村幹部會議討論通過,按照買賣雙方協商轉讓的,帖子反映的賤賣情況和時間與事實不符。2.陳醒光2009至2012年4年間前往澳門的記錄有8次,其中2009年6次,2011年1次,2010年0次,2012年1次,與帖子所說的一年63次有較大出入。”
說明中寫道:“據陳本人陳述,其去澳門主要是購物和度假,每次自帶現金幾萬元。關於帖文所說的‘兩次賭博賭輸7000萬元’,陳堅決予以否認。”
網民質疑調查避重就輕
網友認爲,橫崗街道辦的初步調查情況說明避重就輕,並未回答核心問題,調查仍有待推進。
新浪微博網友“Northernist”說,“澳門,值得那麼頻繁去購物和度假?”網友“愛騎行的蝸牛”質疑,購物爲何不去香港?鳳凰博客博主“譚浩俊”則發博文稱,頻繁去澳門,不會只是爲了購物,應調查其在澳門期間,“到底購了多少物?購的都是什麼物?都出入了哪些公共場所?”“譚浩俊”認爲,並非經過各相關部門同意、履行了相關批准手續的出售集體資產行爲就必然是合法的。當年出售價格與市場價格是否匹配?是公開出售還是私下交易?是否履行了合法的程序?這些都需要調查清楚。
記者帶着網民的種種質疑,來到了橫崗街道辦。然而,橫崗街道辦以調查小組負責人不在爲由,拒絕透露更多的情況。
記者打電話給調查小組負責人、龍崗街道紀工委書記馬佔須。對方卻表示“我外出學習一個多禮拜了。我知道的還沒有你知道的多”。
橫崗街道辦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初步調查已經告一段落。後續若有人反映其他問題,還將開展相應的調查。
那麼,若無人反映其他問題,相關調查是到此爲止還是繼續深入?若繼續深入,後續調查將包含哪些內容,將如何進一步瞭解陳醒光頻繁出入澳門的原因,以及當年出售聖德堡酒店的細節情況?對於這些,相關部門無人說明。
絕不能止於“快速回應”
從上述初步調查情況說明可以看出,調查小組目前就陳醒光澳門豪賭的調查似乎還停留在從公安部門瞭解出入境次數和詢問陳醒光本人的階段。而對“賤賣酒店”的調查,似乎也只是停留在查詢程序性文書的階段。對於相關部門如何從更多的渠道全面還原事件本身,網民拭目以待。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細數番禺“房叔”、順德“房局”、深圳“房爺”等近期諸多網絡反腐事件,相關部門雖然快速介入,迅速公佈初步調查結果,然而,最終的結論性調查卻遲遲難出。
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張緊跟認爲,要證實一個幹部是否違紀,確實需要一些時日和負責任的調查。相關部門必須擺正心態,不能抱持着“滅火”的心態,讓“後續調查”在拖延中不了了之。
他表示,如果相關部門沒有追問精神,不能順藤摸瓜,僅用“快速回應”來搪塞網民,網民不會滿意,羣衆不會答應。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趙瑞希
(據新華社深圳12月10日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