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利、寧夏新月建築有限公司吉利分公司:
本院受理李愛青上訴楊國忠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現我院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2)銀民終字第747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爲送達。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