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身份證丟失一年,也沒辦過信用卡,不僅突然收到銀行還款的信函,還收到被銀行拉入黑名單的緊急通知單。報警後經調查才知道,這張透支卡與本人毫無關係,原來是有人撿到其身份證後冒用所致。但這透支的錢到底該算到誰頭上,則是讓事主一頭霧水。
“您於19:00消費350元……”今年8月,市民彭澤收到了一份來自銀行的對賬單。賬單上顯示,他的信用卡已經透支3000元。可令他費解的是,他根本就沒辦理過這張卡,他撥通了銀行客服電話,對方給出的答案是,2012年7月,“彭澤”本人持身份證在銀行辦理了此項業務。
彭澤反覆回憶,這纔想起來2011年8月23日前後,自己的身份證曾經丟失過一次。“但是身份證丟失轉天,我就去河西區耳環路相關服務站補辦了一張身份證,以前那張身份證怎麼還能被別人冒用呢?”據彭澤的母親程女士介紹,他們把彭澤遇到的情況向銀行解釋後,並未得到銀行的迴應,反倒在今年10月份又向彭澤發出了一封關於已經將其“拉入黑名單”的“威脅信”。程女士說:“之前傳真了一份單子讓我們填,從內容看銀行有點推卸責任,我們就沒填。緊接着又收到一封名叫‘緊急通知單’的信件,單子上提到已經把彭澤拉入黑名單,如再不還款,將會在彭澤本人的工資卡里進行強行扣除。”覺得受了冤屈的彭澤一家人在和銀行溝通了數次無果之後,最後只得報警。在警方的幫助下,彭澤又和銀行取得了聯繫,並且得知該冒用彭澤身份證辦卡的人還爲彭澤買了一份意外保險。經協調,銀行總行已受理彭澤一事,表示需要先對彭澤本人與當初辦理業務的人的筆跡進行覈對。而彭澤稱自己在本月6日將本人簽字筆跡通過郵寄形式寄出,但到目前爲止還未得到銀行總行的迴應。
記者與受理彭澤報警一案的河西區友誼路派出所取得聯繫,民警告訴記者,彭澤在補辦身份證的那一刻,丟失的那張身份證已經視爲作廢。而他人冒用在銀行辦理業務,則是銀行的失職。據民警介紹,我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身份證只有本人持有才有效”。他人持彭澤身份證辦理業務時,銀行就該對其身份進行覈實。對於如何預防身份證丟失後被人冒用一事,民警表示,首先要儘快補辦身份證,其次就需要銀行多負責任。記者王漸實習生翟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