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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提升審判水平,日前,河北區人民法院民四庭通過對今年受理的涉及微型企業案件的分析研判,總結規律,並提出了四項措施。
據瞭解,河北區人民法院民四庭今年受理涉及小微企業案件23件,案件類型主要爲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標的達822萬餘元。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小微企業涉訴主要原因有:合同不規範、公司章程內容不明、對法律規定了解不足、融資難,資金鍊易斷裂等引發訴訟。爲此,法院民四庭採取了四項措施審理小微企業案件,一是依法靈活運用財產保全措施,慎用查封生產設備、凍結銀行存款等影響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全措施;二是主動提供法律服務。與駐區企業建立長期法律服務機制,定期派法官走訪小微企業,溝通情況、瞭解困難,提供法律幫助。三是建立溝通聯動機制,支持企業拓寬合法融資渠道。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邀請銀行和小微企業代表共同參與,一方面讓雙方瞭解法律規定,另一方面爲企業、銀行搭建交流平臺,促進融資,提升企業、銀行之間的信賴。四是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幫助企業完善管理制度。與金融機構聯繫溝通,鼓勵企業以商鋪、設備、知識產權等進行抵押、質押,盤活企業資產,解決融資難題。(天津政法報 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