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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宋寧華)到西藏旅遊採風拍了照片並傳到網站上“曬”,但拍攝者隨後發現,自己的照片竟“不知不覺”入圍香格里拉飯店等主辦的攝影展,作者名字卻不是自己。今天上午,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一起著作權糾紛案。 “80後”網友錢琦2011年6月在西藏採風、旅遊期間,拍攝了一組藏族牧民家庭的攝影作品,回上海後在網站個人空間內首次發表,其中一張藏族女孩面部特寫的攝影作品,取名《轉山路上的小女孩》。
隨後錢琦卻從朋友處得知,自己拍攝的這張作品出現在《2011我的香格里拉》廣州巡展上,作者署名卻是“徐良”,作品的名字也成了《無邪的眸》。得知此事後,錢琦立刻聯繫了主辦方香格里拉酒店和新浪網旅遊頻道,要求立刻撤下這張照片並向其本人做出解釋和道歉等。因協商未果,今年5月,錢琦將香格里拉和新浪網告上法庭,要求主辦方公開道歉並賠償相應損失。
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後,確認錢琦是該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人,香格里拉飯店、新浪網應在新浪旅遊頻道上公開賠禮道歉,共同賠償人民幣7000元經濟損失等;香格里拉上海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共同賠償5000元經濟損失等。
今天上午,香格里拉飯店作爲上訴人認爲,一審法院認定錢琦是照片作者依據不足。由於錢琦拍攝的照片中還有她和藏族女孩的合影,不排除這組照片由其他人拍攝的可能。而且,參賽作品由第三人提供,均符合大賽要求。即使存在侵權,也應由第三人承擔。
錢琦則通過代理律師表示,從自己提供的相機序列號、拍攝時間、網頁上傳時間等證據,都可以印證自己就是該照片的作者。大賽中展出的作品是在自己照片的基礎上裁剪而成,無法提供原始照片,但大賽主辦方卻讓其入圍並展出,沒有盡到審覈義務,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第三人徐良的前妻參加了庭審,承認是自己在網上下載並裁剪了該照片,以徐良的名義參賽,爲此向錢琦表示歉意。
庭審結束後,雙方均表示接受法院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