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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蘭州12月12日電(記者王博)記者12日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備受關注的平涼牛奶投毒案已由甘肅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馬秀玲、吳廣全分獲死刑和無期徒刑,主犯馬秀玲的死刑裁定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2011年4月7日,平涼市崆峒區30多人因食用牛奶中毒,其中3名嬰幼兒中毒身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調查發現,三友肉牛育肥專業合作社飼養奶牛的馬秀玲、吳廣全夫婦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審訊,兩人供述了將亞硝酸鹽投放於馬文選預售牛奶中的事實,案件告破。
一審法院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馬秀玲、吳廣全夫婦因瑣事對一同飼養奶牛的馬文選、張鳳女不滿,意欲報復。二被告人商議後由吳廣全購買了亞硝酸鹽,馬秀玲於2011年4月5日和4月6日向馬文選家牛奶中投放了兩次亞硝酸鹽,致馬文選的用戶3人死亡,35人中毒住院治療,7人出現中毒症狀。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馬秀玲、吳廣全不服,提出上訴。
甘肅省高院二審認定,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馬秀玲的死刑裁定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