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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定不能遲到不能早退不能談戀愛不爲稀奇,但你可曾聽說過還有公司對員工的婚姻生活大加“干涉”,規定只要離婚就必須離職?近日,深圳一家珠寶公司出臺的一則補充規定,讓所有員工“大跌眼鏡”。根據規定,凡離婚者,開除!凡有婚外情者開除!凡包養小三者,開除!凡生活作風不檢點者,開除!
記者瞭解到,規定出臺後,公司員工反應不一,除了支持的外,有的員工認爲純屬炒作,有的員工認爲是干涉私人感情。該珠寶公司在迴應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出臺此規定是爲了宣揚企業“忠於愛情、家庭和諧”的企業文化。同時也表示,規定也不是開玩笑的,如果一旦有員工真的出現離婚、出軌、包養小三、婚外情的情況,不管是領導還是普通員工,會按照規定開除。
“離婚即離職”
要求員工
做“四無”新人
深圳這家珠寶公司的《離婚即離職》的通告,也是該公司出臺的一份內部員工管理的補充規定。記者看到,規定出臺日期爲11月6日,在規定中,除了明文規定凡離婚者、凡有婚外情者、凡包養小三者、凡生活作風不檢點者開除之外,還做出有幾點補充說明,希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爲戒,樹立正確的婚愛價值觀,保持“愛護家庭,忠於愛情”的生活作風,做一個“無離婚、無出軌、無小三、無婚外情”的“四無”新人。
“我們公司的品牌文化就是婚愛文化,具體內容爲浪漫忠貞,包容互愛;風雨同舟,不離不棄;白頭偕老,幸福一生,這也是我們的企業文化。”該珠寶公司企劃部營銷策劃主管薛豔花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
這家珠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迴應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他們出臺此規定並不是炒作,也從沒有打算對外宣傳。“規定出臺後,我們立即在公司內部各部門召開了會議,消息是通過我們的員工流傳出去的。”薛豔花說。
規定易
執行難
離婚比較容易取證婚外情你怎麼知曉
“該規定出臺後,在公司內部也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大家也都議論紛紛。”該珠寶公司的一位員工告訴記者,“有些員工認爲這是干涉私生活;也有的員工認爲這是炒作,嗤之以鼻。也有老員工對於出臺這個規定一點也不感到奇怪。”
另外,許多員工對於規定如何執行在心中也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如果說離婚的員工比較容易取證,那麼,領導如何能知道員工是否有婚外情呢?難道鼓勵大家相互舉報?”公司員工小張說。“我們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最終靠的是大家的自覺和相互監督。”薛豔花說:“‘醉翁之意不在酒’,公司出臺這個規定並不是爲了懲罰員工,而是要以制度來約束員工的行爲,讓員工心裏樹立一個正確的婚愛觀,更好地融入企業文化中來。另一方面,我們也希望員工能夠承擔起對婚姻家庭的責任,家庭穩定了,事業才能發展得更好,長期以來對公司也有利。”
薛豔花表示,這個規定實施一個多月來,暫時還沒有發現違規的員工。
律師說法:
該規定在法律意義上無效
長期代理婚姻糾紛案件的執業律師張健表示,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公民具有婚姻自由、戀愛自由,不論結婚還是離婚,公民均具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受他人干涉。
“即使婚外情,也是道德層面的,用人單位也無權進行干涉和做出限制性的規定。”張健說,“因此,該公司做出的這項補充性規定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即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已達成任何形式的協議或約定,勞動者都可以主張該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