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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社會肌體的萎靡,實則是從家庭細胞開始衰弱的
只可惜,自從五四時期的文學革命以來,從重新解釋的《紅樓夢》,到膜拜西風的《家》《春》《秋》,由於受到西方個人主義思潮的衝擊,中國社會中壓倒性的意識形態,都是在申訴家庭、特別是大家族的負面效應。
由於這種最基層的社會細胞,已經受到了巨大的致命傷,中國人便誤把所謂“易卜生主義”,當成代表先進文化的觀念——從此以後,他們都開始變成失去高層價值理性控制的楊朱,就像中國老話所諷刺的,開始“一個人吃飽,一家人都不餓”了。
而此後的繼續革命,則在不斷去擴大這種破壞作用。哈佛大學社會學教授懷默霆,曾在《中國學術》雜志上發表文章認為,盡管同屬於“五四”之後,但由於革命文化的進一步剝蝕,中國大陸的家庭規模與功能,就遠比當今臺灣的家庭規模與功能更差,盡管後者的現代化程度相形更高。
到了改革開放時期,不顧一切的獨生子女政策,盡管可以使得經濟數字顯得好看,也使得自然生態的壓力略微減緩,卻在文化生態上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甚至,就連大量用來指稱親屬的細致漢語詞匯,都已經開始被淘汰了,而這原本是中國文化最精微的部分,就像法國人對紅酒所擁有的精微的味覺。
可惜在實際上,沒有家庭作為支橕的社會,沒有親情滋養的人際,將會禍害無窮。在當今的社會成員之間,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這是大家公認的、觸目驚心的事實。不過,也許大家還沒有想到,整個社會肌體的這種萎靡,實則是從家庭細胞開始衰弱的。也就是說,只有基於反面的慘痛教訓,來重新體會儒家的教誨,纔會看破當今社會的困局。
儒家借家庭單位而施行的德性教育,其目標絕不是自私小人
如果基於上面的論述,那麼沿著我本人的生活體驗,也沿著儒家的思想原則,就首先應當從思想上澄清:對於家族文化的傳承與創新,其所以要展開學術性研究,並不應當是出於自私的目的,哪怕這種自私的動機稍有擴大,是指若乾個共享同一血緣的“自我”。
盡管往往被歪曲為“特殊主義”的,可儒家借家庭單位而施行的德性教育,其目標從來都指向謙謙君子,而絕不是自私小人。在這方面,應當重申我本人的下述論點:
“盡管在中西對比的框架下,曾被庸俗歸約成‘家庭哲學’,然而說到底,儒學的眼界卻決不固執於家庭。相反,《大學》中這個層層外推的同心圓,倒是最為昭然無疑地揭示出——在人格境界漸次拓寬的應然順序中,家庭之於修身的意義,也會不斷地有所轉移:若能通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外推過程,順利獲得對於較大共同體的關切,在家庭中煥發蒙養的親情,固然可以構成推動‘仁者愛人’的道德實踐的心理動機;不過,要是因為什麼緣故,不能把心胸順利拓寬到更大的生命群體,那麼即便是甚為儒家推重的孝悌之情,照樣有可能反而成為人格成長的障礙。” (劉東:《個人認同與人格境界》)
再聯系到我在美國愛默思學院(Amherst College)的親身經驗,又會發現即使在最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也必須受到平權法案的平衡和制約。否則,由高昂教育成本所造成的艱難知識鴻溝、以及由這種知識鴻溝所造成的巨大社會裂縫,就終將使人們一步步地滑向深淵。所以反諷的是,一旦墜入了這種玉石俱焚的總體災難,那麼即使是最自私的人也會深悔:他當年過於吝嗇的自利行徑,其實根本算不上是聰明的自保。
此外,保障相當程度的社會流動,也屬於一個社會“是否文明”的標志。而在中國歷史中,早在科舉制形成的隋唐以後,門閥士族就飛入尋常百姓家了,那當然是符合人性的歷史進步。在這個意義上,跟“五四”時期的胡亂批判相反,正由於對個人纔能與努力的肯定,中國文明在所有的前現代社會中,纔是社會流動性最大的、從而最貼近人性的文明。
可惜,到了如此暴富的今天,我們痛心地看到,來自農村和偏遠地區的孩子,或者出身貧賤寒微的孩子,卻反而越來越受其出身的制約了。這種在社會流動性的反向指標,絕對是在大開歷史倒車,絕對有違人性的基本標准,也肯定會帶來空前危險的災難!
實際上,此中的真正關鍵,還並不在於在現實中是否存在著這種不平等,而在於從理論上能否坐視這種不平等。正因為這樣,就必須提出非常誠坦的告誡:我們研究家庭和家族,是為了追求更高的公德和公共文化,而並非只是為了滿足某個最小社會單位的自私之心。
當然,一定程度的自衛和自保,在任何時候都是必要的,那是人類個體生存的先決條件;然而又必須記住,恰恰是那種赤裸裸的自私,如果從長遠的觀點來看,反而是最不能自衛和自保的。正如莊子所說——“大知閑閑,小知間間;大言炎炎,小言詹詹。”(《莊子內篇:齊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