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能正常瀏覽請選用IE瀏覽器
天津北方網訊: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6日作出一審判決,對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紮西卡四人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另兩名被告紮波和紮拖波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8年。6名被告人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當庭提出上訴。雲南省高院今天上午(12月20日)開展跨國審判,二審此案……
【更多精彩視頻 盡在《北方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