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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工商部門受理了一起快餐店預付早餐卡糾紛投訴。消費者王先生爲方便就餐在本縣一家開業不久的快餐店內辦理了預付早餐卡。王先生出差一個月回來後,打算去該快餐店就餐,卻發現快餐店已人去樓空,店面已轉租他人。想到手中還有一百餘元的早餐卡未退,又無法和店主取得聯繫,一時無措的王先生便找到了工商部門要求解決此事。工作人員在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迅速和經營者取得了聯繫,經過進一步瞭解情況得知:該快餐店於2012年6月開業,營業期間共售出快餐卡500張,總金額8500元。因經營不善,於今年10月底停業,11月初在快餐店門前張貼了公告,要求20日內退還早餐卡,逾期不再辦理,並在天津日報上發佈了相關聲明。至今爲止已退還早餐卡金額7000元,還有1500元尚未退還。
在工商執法人員與經營者進行調解過程中,經營者表示說:“該做的我都已做了,報也登了,公告也貼了,到期不來的我就沒轍了,總不能一直等着吧?如果他們一直不來,要我等到猴年馬月啊?我都賠了20萬了,我也耗不起了,這事我管不了了!”調解人員在耐心聽取了經營者的“訴苦”以後,展開了進一步調解,首先充分肯定了經營者的做法,爲避免購卡消費者權益不受到侵害,在歇業之前採取了有效措施,但是還是考慮得不夠細緻和周全,比如有的消費者可能出差在外,沒有看到店堂公告和報紙上的信息,那麼就不是消費者存心不來辦理退卡手續,實際上我們工商部門近期正在開展的“預付卡”專向治理活動就有一條有效措施可以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就是在銷售預付卡的同時建立相關臺帳,有效記錄消費者聯繫方式,遇有特殊情況時及時通過聯繫方式和消費者取得聯繫。這樣既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不受到侵害,又有效維護了經營者的利益。經過一番耐心細緻的調解勸說,經營者最終同意繼續退還卡上餘額,並在報刊上繼續登報聲明,並確定快餐店所屬的轄區工商所爲退還早餐預付卡餘額地點,經營者交納押金2000元用於繼續退還預付卡餘額。
至此一場由於早餐卡而引起的糾紛就巧妙化解了,目前該項退卡工作還在進行中。 (通訊員王闊亞、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