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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雙方談不攏,交警建議傷者向法院起訴
今年10月下旬,23歲的譚發青被一輛白色現代車撞飛五六米遠,司機肇事後疾馳而去,譚發青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雖然舅舅周邦佐記下了肇事車的車牌號,無奈肇事司機就是不現身,賠償費一直協調未果。
深夜飛來橫禍
求助人周宗碧告訴記者,她在烏當區083基地紅田路夜市上經營一個賣砂鍋粉的小攤,受傷的譚發青正是在她那打工。10月24日凌晨3點,下著大雨,譚發青和大家一起推著板車收攤回家。
周邦佐稱:“這就是肇事車‘逃離’時撞到路邊劃下的痕跡”。
突然,從後邊駛來一輛車,?的一聲將譚發青撞飛了五六米遠。“撞倒人之後,車子一點也沒有停下來的意思,而是直接衝出了紅田路,往083基地方向開去。”周邦佐告訴記者,他立即追了上去,肇事車又從083基地十字路口處調頭准備向貴陽方向駛去。
“我立馬衝到馬路的另一邊,站在路中間准備攔住他,車快撞倒我面前的時候,轉向右邊撞到了隔離帶上。”周邦佐說,他本以為車子就應該停了,但是司機突然一轉方向盤疾馳而去,也就在這一瞬間,周邦佐迅速記住了肇事車輛的車牌號。並發現車上坐的4個女生,就是剛纔從他攤前經過的4人,“當時她們一人拿著一瓶酒,提著一碗粉,有說有笑上的車。”周邦佐說。
與此同時,看著已昏迷的譚發青,周宗碧撥打了110,民警趕來將譚發青送到烏當區醫院。經檢查,譚發青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但人蘇醒了過來。
肇事司機始終不露面
事發次日上午,周宗碧和周邦佐來到交警三大隊報案,在交警的協助下很快查到了肇事車輛是小河區的車,並且找到了車主的電話。周宗碧說,辦案的劉警官立即打電話給車主,但接電話的女士稱她家的車沒有肇事,在家裡停得好好的。
據周宗碧說,當天下午2點左右,自稱是“車主代理人”的張先生來到交警三大隊。張先生當時解釋說他家的車被盜了,並且已經報案。“劉警官讓他提供報案的材料,他卻一直沒有提供”,周邦佐氣憤地說,“劉警官於是建議向法院起訴。此時,自稱‘代理人’的男子改口稱當時車是他女兒開的,現在他們也找不到女兒了。”
賠償金雙方談不攏
周宗碧告訴記者,從譚發青住院到現在,治療費一共花了5000多元,期間肇事方僅僅墊付了2000元的治療費,一直都是周宗碧和周邦佐放棄擺攤在照顧被撞的譚發青。
11月中旬,周宗碧、周邦佐和譚發青要求肇事方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共計23000元,但肇事方只願賠償譚發青療養費、誤工費8500元及醫藥費等共計13000多元,但夜市攤老板周宗碧的“誤工費”卻不應該承擔。
雙方協調未果,交警隊建議譚發青向法院起訴。但周宗碧擔心走司法程序會費時費力,“大家既沒有財力也都沒有空閑去打官司,現在不知道如何是好”。
隨後,記者來到交警三大隊核實情況,但辦案民警外出。值班民警告訴記者,此類案件他們都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的,如果協調未果,最好的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訴。
隨後,記者試圖與肇事車的車主張先生取得聯系,但對方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記者發短信也未得到回復。
●律師建議
可申請法律援助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紅楓律師事務所的覃律師,覃律師說,針對此類案件,傷者可以到醫學院或警官學院進行傷殘鑒定,一般來說,賠償最多可以算到傷殘鑒定之日。
賠償費應該包括護理費、營養費、住院期間的食宿費和誤工費,如果達到傷殘等級的,可以要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覃律師還告訴記者,如果沒有經濟能力支付上訴費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由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進行援助。覃律師提醒廣大市民,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是最正規也是最有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