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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同事二人湊錢買車,因貪圖便宜,在明知是贓車的情況下依舊購買,結果不但贓車被收繳,兩人也因觸犯法律雙雙被刑拘。
林某和李某同在本市靜海縣一家工廠工作,兩人一向關係甚好,平日常在一起吃吃喝喝,不分你我。今年10月的一天,林某在網上看到一條賣車的消息,原本價值十多萬元的小轎車只賣5萬元。一直想成爲“有車一族”的林某動了心,但是自己的錢又不夠,於是想到了李某。同樣早有買車想法的李某一聽林某的提議立馬同意。兩人一拍即合,隨後聯繫車主要求看一下車。試車的時候兩人發現,這輛車沒有牌照、手續也不全。雖然兩人明白這車來路不明,但考慮到價格便宜也沒再問什麼。兩人交了錢,開着新買的車往回走。半路上,這輛沒有牌照的車引起交警注意,於是攔下二人檢查,發現此車正是一輛被盜不久的新車,兩人當場被抓。
日前,靜海縣人民檢察院以隱瞞犯罪所得罪對林某、李某提起公訴。檢察官提示:在購買車輛時應通過正規渠道,並注意檢查車輛手續是否完整;切莫因貪圖便宜而觸犯法律,造成“人財兩空”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