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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記者劉純報道李某是一家裝修公司的木工,他的工資爲每天140元、按月結算。可是,自今年7月起,李某就再也沒有拿到他的工資。最近,李某找到公司討要工資,不料公司方面卻表示已經將工人的工資改成了年薪制,一律年底覈算統一發放。他想諮詢律師這樣的做法合法嗎?
解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資發放方式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若需改變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公司未和老張協商即擅自改變工資發放方式屬於違約。同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此,李某所在公司單方面將員工月薪改成年薪的行爲是不合法的,李某可以向勞動仲裁等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