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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棟六層樓的建築。從外部看,雖可明顯看出經歷過拆遷,但結構尚完整。但走進裡面會發現,它幾乎已經只剩一個框架。走上二樓纔發現,這棟建築裡除了一樓還留有水泥樓梯外,其他的樓梯已經全部被拆除,這裡的住戶用木頭自制了樓梯,幾乎毫無角度地固定在牆邊上,用於上下。 |
調查動機
在旅游名城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黃金旅游線路——漓江邊上,有兩棟被拆成框架的樓房,裡面住著20餘個老人。因為在14年前就已被列入拆遷范圍,他們被媒體和當地民眾稱為“最牛釘子戶”。那麼,他們為什麼在隨時可能倒塌的樓裡一住就是14年?其背後有著怎樣的矛盾利益衝突?《法制日報》記者趕赴實地進行了調查。
特別調查
中午11點40分剛過,82歲的申玉淑叫上比自己小一歲的老伴尹宏基,從五樓一步步爬下來,到一樓門外臨時搭起的棚子裡,准備吃午餐。
棚子裡擺滿了各式各色的沙發,10餘個比他們稍年輕一些的鄰居已經圍著幾個電熱爐子等在那裡,一對中年夫婦在其中一個取暖的爐子上,支開一個大鍋,正在煮著大家的午餐。
在旅游名城廣西桂林市黃金旅游線路——漓江邊上,這個牆上寫滿了反對拆遷標語的棚子及其所倚靠的兩棟被拆成框架的樓房,與江兩岸風景格格不入。20餘個老人抱團在這裡堅守著他們最後的大本營。
因為在14年前就已被列入拆遷范圍,相關行政審批和法院判決也顯示,兩棟樓房依法應拆,他們被媒體和當地民眾稱為“最牛釘子戶”——盡管這樣的稱呼並不准確,因為兩棟樓房系桂林市房管局的直管公房,他們只是原先的租住戶,並無產權。
而“最牛釘子戶”的形成,正是源於14年前一次進行到一半的公房改革——在已經向房管局繳納預售款並取得收據以後,他們的購房申請最終未獲審批——他們因此而認為自己是受騙者,在此“釘”下。
12月20日,呈現在《法制日報》記者眼前的樓房,其內部幾乎已被完全掏空,危險程度超乎想象。一名留守其中的老人對記者說:“我們就是在這兒等死的。”
“最牛釘子戶”住危樓
他們對所有人保持著警惕。12月20日上午10點剛過,當記者第一次走進桂林市濱江北路98-112、114號建築樓下的臨時棚子時,幾個老人正圍著電熱爐子取暖。
盡管棚子外的廢墟上豎著各式各樣的牌子,兩棟樓房所有能寫字的地方也幾乎都寫滿了標語、控訴,但當記者表明身份後,幾名老人卻並沒有任何想傾訴的意思。
相反,在記者出示證件並提出采訪請求後,一名老人堅決阻止了其他人說話,並拒絕了記者采訪。“我們被騙過太多次了,不能輕易相信你。”這名老人說。但他允許記者到樓裡看看。
這是一棟六層樓的建築。從外部看,雖可明顯看出經歷過拆遷,但結構尚完整。但走進裡面會發現,它幾乎已經只剩一個框架。
進門往裡右手邊的一個房間,幾個婦女正在閑聊著,而這個房間的頂已經被打穿,這裡的住戶用幾個木頭和塑料薄膜,勉強將其補上了。只要不漏風就行,因為二樓已經無人居住。
申玉淑就在房裡,聽說了記者的來由,她堅持帶記者去看看她位於六樓的家。
走上二樓纔發現,這棟建築裡除了一樓還留有水泥樓梯外,其他的樓梯已經全部被拆除,申玉淑家的年輕人和鄰居們於是用木頭自制了樓梯,幾乎毫無角度地固定在牆邊上,用於上下。
這個82歲的老人駝背已經十分嚴重,她弓著腰手腳並用地一層層往上爬,盡管步法已經十分嫻熟,但到六樓時,還是花了10餘分鍾。她告訴記者,就是這樣的樓梯,她每天至少要從一樓到六樓上下3次。許多木梯因為長時間使用,已經被磨得十分光滑。
在建築上層,除了申玉淑和老伴、兒子住的兩間房子,其他的房間,樓板大多已經被完全打穿,破碎的水泥塊到處都是,牆體、窗戶、陽臺更是嚴重破損。
據住在裡面的居民介紹,該棟建築之所以變成這樣,源於2011年的一次強拆。查閱相關報道可知,當年10月10日上午7點左右,負責開發該地塊的桂林市馳桂房地產開發公司所屬拆遷隊50餘人,對該棟樓房實施強行拆除。
申玉淑告訴記者,在這次強拆中,她被從六樓強行抱到了一樓。此後住在樓裡的住戶越來越少,如今只有20餘人堅守其中,集中伙食,抱團抗拆。
然而即便是在遭遇強拆以前,桂林市安監局等部門曾對這幾棟建於70年代的樓房作出了如下鑒定:現狀的危險等級為D級,即整棟危險房屋。房屋牆體有倒塌的危險,危及整棟房屋的安全,應盡快拆除,以保障住戶和周圍行人的生命安全。
拆遷裁決合法卻14年難拆
在隨後的采訪中記者得知,申玉淑所居住的樓房,早在1999年就已被列入了拆遷計劃,至今長達14年。
據桂林市秀峰區政府相關資料顯示,該區濱江北路拆遷建設項目屬於桂林市1999年五條道路重點改造項目之一,由市工業設計院設計、秀峰區負責組織實施。
因考慮到濱江路98-112、114號建築比較陳舊,與重建後的解放橋及改造後的周邊景觀會形成明顯反差,影響到桂林城市的整體形象,所以桂林市政府決定將這幾棟建築由原“穿衣戴帽”設計方案改為拆除重建方案。此方案連同《濱江路街景改造方案》經市建設規劃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通過。
桂林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當時多家房地產開發商參加了“以房養路”(即政府將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給開發商,開發商將房地產開發收益用於修路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使城市綜合開發和道路交通同步發展)測算競標,中標的是桂林市恆基房地產開發公司和桂林市馳桂房地產開發公司。市規劃局批准兩公司聯合對濱江北路以西、解放橋匝道以北、秀峰房產公司定點以南,即濱江路98-112、114號范圍進行拆除舊房屋、新建商品房。
項目隨後啟動,得到了該地段大多數住戶的支持。在2002年之前,298戶中已有230多戶搬遷,還剩60餘戶未搬。2003年通過司法程序,依法強制拆遷了4戶,1戶主動搬遷,餘下50多戶,經過長達近14年之久做工作,目前仍未搬遷。
多名仍留守的住戶告訴記者,他們之所以不搬遷,是因為開發商拆遷手續不合法。“因為什麼理由要拆?相關拆遷手續在哪裡?”
桂林市房管局第四房產管理處副處長梁憲龍告訴記者,事實上,仍未搬遷的50餘戶居民,並非該棟房屋的產權人,該建築屬於桂林市房產局的直管公房,他們只是租住戶。而對於拆遷程序是否合法,房管局已進行過多次公開答復。
《法制日報》記者從房管局相關公開回應上看到,桂林市恆基、馳桂兩家房地產公司1999年11月4日經市計劃委員會立項、市建設規劃局規劃,在濱江北路以西、解放橋立交匝道以北聯合新建商品房,原桂林市土地管理局於1999年11月16日依法辦理該項目用地的出讓手續。
1999年10月,因享受“以房養路”優惠政策的規定,該地塊的土地出讓金由開發公司交重點工程指揮部用於市政重點工程建設。而該地塊土地屬國有土地,房產和土地均為政府所有,經依法批准後,該土地出讓行為不存在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不一致的問題。
而記者查閱到,拒絕搬遷的承租戶中有多戶曾就拆遷裁決和市政府限期拆遷決定先後訴至法院,經法院一審、二審判決,維持拆遷裁決。另有四戶就上述拆遷裁決向自治區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建設廳復議後,也維持了桂林市的拆遷裁決書。
公房改革引發矛盾糾紛
既然不是房屋的產權人,承租戶們如何14年堅持主張對房屋的權利?《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其中爭議要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末桂林市進行的公房改革。
據梁憲龍介紹,濱江北路98-112、114號直管公房,產權為桂林市房產局(當時房地局)所有。根據1997年的房改政策,承租戶可以申請購買所住公房,符合房改條件的可以進行房屋購買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據桂林市房產局資料顯示,在1998年5月31日至1998年11月3日期間,該地段有18戶符合房改政策的承租戶(共21套住房)分別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根據桂林市1997年的房改政策,成功辦理了就地房改手續。而在1999年4月中旬後再申請的承租戶則未被批准,轉為異地安置後予以房改。
桂林市房產局有關負責人此前曾公開解釋,1999年4月中旬後的申請者未能被批准原地房改,原因就是濱江路被列為重點城市改造項目,其中就包括對濱江北路98-112、114號公房進行拆遷。
桂林市房產局認為,市政府的決定符合當年建設部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1999]209號)第一條規定:
“各地要進一步明確可出售公有住房和不宜出售公有住房的范圍。城鎮成套現有公有住房,一般除按照規劃近期需要拆除改造的住房……屬於可售公有住房范圍。”
申玉淑等80餘戶恰恰被卡在了這個當口。在該地塊居住了數十年的她告訴記者,在聽說可以買下公房產權後,他們立刻向房地局繳納了預售款,並拿到了收據。
然而他們並不像已經取得產權的10餘戶人那麼幸運,最終未獲原地房改批准。後桂林市房地局安排退款工作,有20戶辦理了退款手續,其他60多戶表示拒絕。
申玉淑等人堅持認為,既然交了預收款並給了收據,房地局就應該將房子賣給他們,而不應該轉而“賣給政府用來開發”。
這一部分住戶最終構成了留守危樓的主力。而其餘200餘戶未繳納預售款的住戶,則接受了異地房改政策,最終搬進安置小區,並取得產權。《法制日報》記者在兩個安置小區了解到,為申玉淑等戶預留的安置房至今已空置12年。
據記者查閱,負責該項目拆遷改造的馳桂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業,在一份上訪材料中,該公司稱:“我們已經投入了前期資金3000多萬元,但由於這64戶拒不搬遷,使得工程遲遲無法動工,企業因此面臨破產”,“這裡霸佔著國有資產,那裡又有60餘套安置房空置,國有資產的流失誰來承擔?”
12月21日,當記者乘坐出租車從該樓房離開時,出租車司機說:“你也來看這棟樓?都這麼破了,再不拆早晚要出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