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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擔任業務員期間,將貨物私自變賣後把50餘萬元據爲己有。日前,寧河警方遠赴新疆將該男子抓獲。
2006年至2011年3月間,寧河縣人李亮在天津市某工廠擔任業務員。2010年7月,廠方在清查倉庫時發現很多貨物去向不明,經詢問,李亮承認自己違背廠規私自將貨物對外賒銷,但拒絕歸還貨款,造成工廠損失50餘萬元。公安寧河分局接報警後對李亮進行抓捕,李亮逃跑,寧河警方對其上網追逃。2012年12月18日,民警獲悉李亮在新疆烏魯木齊出現,遂前往新疆,經過嚴密佈控,將其抓獲歸案。
(文中涉案人員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