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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公安局預審監管總隊審理了一起發生在本市天鐵集團廠區內的醉酒駕車撞傷交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這一切都源於好面子和僥倖心理。
礙於面子醉酒駕駛故障車
案件發生於6月2日20時30分,犯罪嫌疑人王某駕駛一輛黑色桑塔納2000型轎車行駛至天津天鐵集團第一中學附近時,將正在該路段執勤的交警張警官撞倒,致其受傷。案發後經鑑定,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爲158㎎/100ml,爲醉酒駕車,而且民警在勘查過程中還發現,因所駕汽車大燈早有故障無法開啓,王某一直用光線較近的前霧燈代替汽車近光燈將就使用。
在審理過程中王某交代,事發當晚自己與幾位朋友聚餐,朋友要求其喝酒,王某開始還以開車爲由推辭,但最後礙於情面還是喝了酒,雖然很清楚酒後不能駕車並準備自己乘坐出租車回家,可因爲其中一個朋友喝得酩酊大醉,王某感覺自己還是比較清醒,而且路途也不很遠,於是一方面礙於情面,另一方面抱着僥倖心理,最終還是握起了方向盤。
天黑霧大看不清撞傷交警
當民警問到他撞傷張警官的經過時,王某十分後怕。王某回憶,當時天色已經很黑了,還起了大霧,視線很不好。由於王某的車大燈壞了,一直還沒來得及修,雖然前霧燈勉強能用,但也只能看到前面一兩米遠的地方。因爲喝了酒所以神志有點不清,王某在一個十字路口拐彎時就有點控制不住車了,視線不好根本看不見前方,直至後來感覺撞上什麼東西了,王某才把車子停到路邊。直到交警過來詢問情況時,王某才知道自己撞了人,當時手就涼了。
兩節將至司機上路應負責
被撞傷的交警老張回憶說,當天是自己當班,正和一名協警在路上執勤查處違章車輛,突然發現一輛汽車從路口拐過來直接就朝自己的方向撞了過來,所幸老張因爲多年的交警工作經驗躲避及時,纔沒有被正面撞擊,但被撞倒的老張仍多處受傷,試想如果是普通羣衆特別是老幼婦孺的話,那後果將不堪設想。辦理此案的預審民警介紹,王某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等待王某的將是法律的判決。
在此,民警提醒,隨着兩節的到來,親朋聚會的頻率大大增加,廣大駕駛員一定不要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依法駕車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對他人和自身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任的表現。本報記者尹娜通訊員王輝宋傑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