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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獲悉,《關於實施<天津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規定>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於昨起正式實施。《意見》規定,生育保險費採取限額、定額和按項目支付相結合的方式付費。
限額付費標準: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200元;滿12周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300元;滿16周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400元;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的產前檢查費限額550元。自然流產或實施藥物流產醫療費限額130元。
定額付費標準:自然分娩醫療費1500元;人工干預分娩醫療費1600元;剖宮產不伴其他手術醫療費1800元;剖宮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或闌尾切除術醫療費1900元;引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00元、三級醫院800元;高危人工流產醫療費300元;人工流產醫療費150元;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醫療費100元;更換宮內節育器醫療費170元;女性絕育術醫療費500元;男性絕育術醫療費300元。
按項目付費標準是指復通手術醫療費,宮內節育器取出伴有嵌頓、斷裂、變形、異位或絕經期1年以上者的醫療費,分娩期出現生育併發症者的醫療費,以及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發生的醫療費,按照50%比例報銷。因治療分娩期內合併嚴重內科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報銷比例付費。
參保居民在生育住院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診轉院分娩的,在轉出醫院發生與生育相關的醫療費用按照50%比例報銷。並與分娩期出現的各種併發症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合併計算,最高支付限額按照居民醫保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是指: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超過定額、限額標準之外的費用;不具備臨牀剖宮產手術指徵,居民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費用;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居民就業並參加職工生育保險期間,發生的費用按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其中住院期間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的,本次住院發生的費用按居民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記者狄慧通訊員崔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