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任兼職法制員 從源頭抓執法監督
公安港中治安分局從隊伍內部管理入手,不斷強化兼職法制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確保實現“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
分局一線執法部門的六名教導員或政委分別擔任了本部門的兼職法制員,負責對執勤、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糾偏。
分局法制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兼職法制員集中培訓,聘請上級業務部門及檢察院、法院的專家前來授課。他們還每月組織兼職法制員進行一次集中考試,每半年組織開展兼職法制員資格認定考試,分局領導參與命題和兼職法制員資格評定。(天津政法報 胡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