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生事故的房間內一片狼藉。新華社發
戶主袁厲害
據新華社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日宣佈,韓國三星、LG等六家企業因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被罰款1.44億元。這是我國首次對境外企業實施價格壟斷處罰。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說,2001年至2006年,韓國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生產企業在我國臺灣地區、韓國共召開53次“晶體會議”,針對全球市場交換液晶面板市場信息,協商液晶面板價格。涉案企業的價格壟斷行爲損害了國內彩電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除罰款外,發展改革委還責令涉案企業退還國內彩電企業多付價款1.72億元,沒收違法所得3675萬元。一些網友認爲罰金過低“不給力”“沒什麼警戒作用”。
據瞭解,六家企業被責令退還違法所得、繳納的罰款包括:三星1.01億元,LG1.18億元,奇美9441萬元,友達2189萬元,中華映管1620萬元,瀚宇彩晶24萬元。臺灣友達因最先坦白而被免去罰款。
最近,美國對相關6家企業合計判處罰金12.15億美元,還對3家企業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責;歐盟對涉案企業判處的罰款總額爲6.48億歐元;韓國判處的罰金總額爲1940億韓元。
這位負責人說,由於美國、歐盟對本案是依據該國反壟斷法進行的處罰,罰款基數是涉案企業銷售額,罰款金額比較大。
我國對本案的價格壟斷行爲是依據《價格法》進行處罰,罰款基數是這些企業的違法所得。另外,這些面板企業都有自首的情節,因此給予了不同程度的從輕處罰,罰款數額相對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