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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李鑫實習記者李昶)昨日大霧,城區多處道路能見度很低,甚至遮蔽了司機們看紅綠燈的視線。不少司機也因此遭遇了一個尷尬情況:摸索着過路口,直到路中央才發現是紅燈。“根據新規,闖紅燈一次記6分,我是因爲天氣才違法的,能不能不罰?”司機徐先生提出疑問。對此,成都市交管局進行了迴應。
“在城區出行大霧等惡劣天氣的情況下,交管部門會採取應急措施疏導交通,儘量引導車輛遠離能見度過低的路段。”交管局民警介紹,根據《道法》的相關規定,使用電子攝錄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爲,必須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即信號燈、車牌等都清楚的時候,才能採集交通違法行爲。像徐先生所反映的紅綠燈路口,當天大霧瀰漫,電子警察無法拍下清楚的信號燈,誤闖紅燈的行爲將不予採集和處罰。 “司機在遭遇大霧後,要記得開啓防霧燈,防止後車追尾。當能見度小於50米時,必須按規定開啓霧燈和近光燈、示寬燈、尾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駛離霧區或就近駛入服務區休息,等待霧散後再行車。”民警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