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現年62歲的男子謝某和8旬老人苗大爺因爲生活瑣事發生口角,並情緒激動地推搡了苗大爺,不想幾分鐘後苗大爺倒地不起,經搶救無效死亡。日前,房山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謝某6個月,緩刑1年,謝某還要賠償苗大爺的家屬近6萬元賠償金。
去年4月14日,在房山區城關街道某小區樓前,謝某和鄰居苗大爺因爲在樓道擺放雜物的問題,發生了口角。兩人的爭吵愈演愈烈,竟致互相推搡。後經鄰居勸架,將兩位老人拉開了。
原以爲這場衝突就此平息,可就在謝某離開後不到兩分鐘,苗大爺突然倒地不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苗大爺被確定死亡。
苗大爺的突然離世讓老伴和五個子女傷心不已,他們認爲謝某是“殺人兇手”。
苗大爺的家屬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謝某賠償53萬餘元。
法院認爲,謝某因瑣事與年齡較大且患有疾病的苗大爺發生肢體衝突,造成苗大爺外傷、情緒激動等因素誘發其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發作,致苗大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鑑於被告人謝某認罪態度好,且此案的發生,被害人也有責任,因此對謝某可從輕處罰並相應減輕其民事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謝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同時賠償苗大爺家屬死亡賠償金等合理經濟損失589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