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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溫州的吳小姐,在義烏做生意多年。幾天前,她來到義烏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青口中隊報警。她說她的轎車被人騙走並抵押了,而騙走轎車的人是她的微信好友。
2012年12月底,吳小姐經營的生意不好,想找人傾述,但又不想家人擔心。
於是,她想在微信上找個陌生人,聊聊天,說說她心裏那些不順心的事。
通過幾天的聊天,吳小姐發現自己和微信上結交的男網友聊得挺投緣,於是約定見面。幾次見面後,兩人真成了好友。
2013年1月初,吳小姐的“微信好友”想找其借車去金華兩天,吳小姐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可兩天後,“微信好友”不但沒有還車,連手機還都關了,吳小姐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報警後,青口中隊民警通過吳小姐提供的信息,在1月13日晚上將騙走其轎車的人抓獲。
經瞭解,吳小姐的“微信好友”姓呂,江西弋陽人。去年8月來義烏工作,因賭博欠下5萬元賭債,呂某盯上了吳小姐的小轎車。
“正因爲她把我當朋友,我纔有機會找她借車,要不然怎麼將汽車借來抵押……”呂某向青口中隊民警說到。
目前,呂某因涉嫌詐騙已被義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本報通訊員李慶本報記者貝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