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趙志鋒通訊員史永強甘肅省定西市渭源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首起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被告人張某私設“銀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百萬餘元,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張某嚐到民間小額借貸業務的甜頭後,便開始以較高利息吸收公衆存款然後高息發放貸款。截至2012年4月案發,張某向40多個不特定客戶吸收存款11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