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李庭煊)爲提高售房業績,吳某、何某給不符合購房資格的人僞造購房資格,近日,大興區檢察院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將吳某、何某批准逮捕。
2011年“國十條”出臺以後,房產銷售員吳某、何某的銷售業績一路下滑,二人爲保住飯碗,便告知不符合購房資格的客戶可以幫忙辦理購房資格,只要適當收點好處費。隨後多名不符合購房資格的人員便以每人約2.4萬元的價格向吳、何支付好處費,他二人便通過各種手段幫客戶僞造購房資格。後在市建委審覈時發現部分購房者不符合購房資格,此事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