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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梅瓔迪)寧波市政府近日發文,要求今後寧波新建、改擴建5年以內的城市道路以及大修竣工3年內的城市道路都不得開挖,所有城市道路和管線改造都需經聯席會議審定後再列入年度計劃,減少城市道路重複挖掘現象。近年來寧波在城市建設中,一些路段或因管線改造、或因改擴建頻繁開挖,給城市形象、道路通行等帶來不少影響。近日,寧波市政府發文通知,要求減少道路重複挖掘現象。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3年內不得挖掘,因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需報送相應聯席會議會審。
同時,寧波還將形成部門協調、多方聯動的市、區兩級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城市道路建設和各類管線改造,從源頭上減少對城市道路的重複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