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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徐偉本報通訊員李代貴
重慶渝北區回興街道寶聖東路社區是一個農轉城安置社區,由37幢單體樓組成。由於沒有成型的小區,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物業管理,長期以來,社區服務欠佳,治安防控難度較大。
從去年起,回興街道寶聖東路社區開始試行“樓長制”。社區居民經過投票,在每一棟居民樓推選出一名居民作爲“樓長”,參與社區事務服務以及居民自治管理。
目前,寶聖東路社區共有32名樓長,分管39棟居民樓。在32名樓長中又推選出4位居民小組長,作爲社區與樓長之間的紐帶。而所有的樓長和居民小組長都是居民自己推薦、選舉產生。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與寶聖東路社區幹部王春蓉一起來到富宏苑採訪時,幾位社區居民也圍過來“湊熱鬧”,爭先恐後地對記者說起“樓長制”帶來的好處。
王從碧阿姨是回興街道民樂園的居民,她說:“我們樓長確實不錯,爲樓棟做了許多好事,比如請人給樓道換燈泡,進行垃圾清理監督,調解鄰里間的矛盾等等,都起了不小的作用。”
王從碧所說的樓長就是民樂園60號1單元的陳明芬。陳明芬今年雖70多歲,但精神矍鑠,身體健康。
打花鼓、跳壩壩舞,生活非常“年輕態”的陳明芬說,除了幫助那些困難家庭外,“勸架”是她作爲樓長的經常性工作,“有一次,一對夫婦半夜吵架,吵得不可開交,我過去給他們講道理、擺事實,很快他們就不吵了”。
“他們是通過居民推薦、社區參考、居民表決的機制選出的,這些人多是些‘愛管閒事’、樂於服務的‘熱心腸’。”王春蓉說。
“這主要是由居民自己推舉,社區也會對居民推舉的人進行了解和考察,如果存在多人競爭,那我們也會舉行相關的會議,讓居民來選舉表決”。王春蓉說,因爲“樓長”基本算是義務勞動者,既沒有工資,也沒有職務,屬於居民自己的代表,所以都由居民自己定。
“他們說我們這些樓長都是些愛管閒事的人。”80號2棟樓長李代銀笑着說,“愛管閒事不好嗎?社區更加文明、衛生、和諧了,正需要我們這些自願服務的人呢!我們希望愛管閒事的樓長越來越多!”
十八大報告提出“充分發揮羣衆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渝北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鈺鴻說,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羣衆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方式。
吳鈺鴻說,每一名樓長都要充當併發揮其作爲法制宣傳員、環境衛生監督員、鄰里糾紛調解員、治安防範協管員、流動人口信息採集員和義務消防員等“六員”的作用。“通過樓長,居委會和居民間架起了一座橋樑,鄰里關係更和睦了,社區大家庭也更和諧。”
記者瞭解到,在重慶渝北區,通過“樓長制”這個社區治理新平臺,越來越多的問題在基層就得到妥善解決,社區管理中議事協商的自治力量也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