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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審判。李寧 夏冰 攝
本報重慶1月16日電今天,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網絡盜竊案,6名被告人涉嫌制作木馬程序盜取23941組QQ號及價值18903元的Q幣。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3月、4月,被告人王易龍編寫出『QB馬』木馬軟件,賣給被告人吳佩桓用於盜取QQ號等信息,後由被告人尹澤取信(提取含有所盜取的QQ號、密碼等相關信息的文本文檔)、洗信(將所盜取的QQ號內的Q幣兌換成游戲幣),再將游戲幣通過被告人明進、梁唯的淘寶網店銷售獲利。案發後,偵查機關從被告人尹澤的『115』網盤上提取數據3200萬個,勘驗後從中提取含有Q幣、Q點信息的QQ號23941組。
2011年10月,吳佩桓將服務器地址交給明進、梁唯取信、洗信。同時,吳佩桓要求王易龍增加木馬軟件功能,將含有150以上Q幣的QQ號另存為其他指定地址,並交明進、梁唯洗信後通過其淘寶網店銷售,共盜竊46名被害人QQ號內價值人民幣17890元的Q幣。
2011年11月至今,被告人和凝之通過互聯網購買盜竊來的QQ號,洗信後由明進、梁唯通過其淘寶網店銷贓,共盜竊9名被害人QQ號內價值人民幣907元的Q幣。
2011年4月至6月,明進、梁唯通過其淘寶網店,將李瑋(另案處理)盜竊來的QQ號內的Q幣銷贓,共盜竊價值人民幣106元的Q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佩桓、王易龍、明進、梁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被告人和凝之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尹澤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其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庭審持續了一天,由於案情復雜,法庭將擇期宣判。
(李寧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