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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機關暖意融融。在熱烈的掌聲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王勝俊等與6位剛剛履新的知名法學專家見面。
在2012年12月底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盧建平被任命爲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姚輝被任命爲民一庭副庭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凌被任命爲行政審判庭副庭長。這是最高法院首次集中邀請法學家交流掛職,消息一出,受到廣泛關注。
一同到最高法院掛職的,還有另外3位法學家。由於不擔任審判職務,他們不需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其中,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郭鋒任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黨校報刊社副總編卓澤淵任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則擔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安排法學專家學者任職,有利於更好地在法院司法制度建設、司法解釋制定、司法政策研究、重大案件審理和司法課題調研等方面,充分聽取和吸收意見建議,更多地將最新法學研究成果運用於司法實踐、服務於司法實踐,幫助審判人員開拓視野、提高能力。”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見面會上如是說。
從學者到法官
“掛職期間,我將秉持事業心和使命感,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忠於法官職責,爲實現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盡最大的努力。”見面會上,年齡最小的姚輝代表6位專家發言。
姚輝今年48歲,主攻民商法,多次參與司法解釋起草。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他的課堂經常人滿爲患,其中不少是來“蹭課”的學生。學生們評價他“有書卷氣、條理清晰”。
其餘5位專家也大有來頭。盧建平是法國歸來的博士,研究刑事政策、犯罪學等領域;薛剛凌是唯一一位女專家,從理工科跨入行政法領域,近年來爲推動拆遷條例廢止、房屋徵收條例頒行作出了積極貢獻;卓澤淵是著名法理學家。這三人都曾入選“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與薛剛凌一樣來自中國政法大學的李曙光,長期研究司法制度和破產法,是破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起草者之一;中央財經大學的郭鋒,則是一位證券法和金融法專家,曾在多起有重大影響的維權案件中擔任首席律師,並推動了司法解釋出臺。
法學界人才濟濟,這6位掛職人選是如何確定的?最高法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透露,2012年8月份,最高法着手邀請部分法學院校、最高法院內設部門進行了推薦。掛職的學者須滿足幾個條件:一是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二是專業能力較強,一般應爲應用法學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擔任相應的教學領導職務;三是恪守職業道德,廉潔自律,無黨紀政紀處分;等等。
“綜合考慮推薦人選的政治素質、研究方向、專業水平和工作經歷,並徵求入選單位黨委或組織部門同意,確定了6名掛職人選。”這位負責人說。
雙向交流應制度化
最高法院集中邀請法學家掛職的背後,是2011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和2012年7月最高法院制定的《關於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的指導意見》。
這兩份文件明確提出,要建立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雙向交流包括“走出去、請進來”多種形式,其中加強人員互相交流是核心內容。
按照指導意見的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可定期與法學院校商議,選派優秀專家、學者到本院或下級法院掛職鍛鍊,擔任相應領導職務;高級法院也可定期選派優秀法官,受聘擔任法學院校兼職教師,支持他們建設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
指導意見還明確,交流人員掛職期間參與所在單位領導班子的集體領導,與其他副職享受同樣的權利,可出席有關會議、參加司法政策研討、司法解釋制定、重大案件研究、司法改革論證等工作;掛職期間不脫離原工作單位,一般不在非法院系統公務活動中使用掛任職務,不得以律師、顧問等身份參加有關訴訟活動。
本次掛職擔任審判職務的3位法學家均未參加過國家司法考試,他們是否具有任職資格,引發了爭議。
對此,最高法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是2003年以後纔有的,過去只有律師資格證等認證。這些專家多數都有從事司法實踐的經歷或當過律師,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歷豐富。掛職鍛鍊不等於正式選拔法官,從幹部交流和培養人才的角度講,擔任審判職務並無大礙。“而且,掛職崗位的確定是根據審判要求和專家特長而定,不會讓他們主審一個案子,主要還是發揮理論研究的特長。”
“法學界的專家學者是推動我國法治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學專家與法官的角色轉變,有利於提高法學教育的實用性和針對性,也有利於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水平和審判水平。”最高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趙大光認爲,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還應該制度化、常態化,通過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對法學理論研究以及審判工作產生積極作用,共同推動法治建設。(本報記者王逸吟龔亮)
專家小傳:
盧建平,法國蒙彼利埃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博士生導師,在刑事政策、犯罪學等領域科研成果較多,曾入選“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掛職擔任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長。
姚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導師,在民商法領域學術成果頗豐,掛職擔任民一庭副庭長。
薛剛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長期從事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的教學工作,曾入選“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掛職擔任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郭鋒,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長期從事法學理論研究與教學工作,在民商法、證券法、金融法領域學術成果較多,掛職擔任研究室副主任。
卓澤淵,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博士,先後在西南政法大學、中央黨校任教並擔任教學領導職務,曾入選“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掛職擔任司改辦副主任。
李曙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博士生導師,長期研究司法制度及破產法,掛職擔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