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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鄧女士:我與丈夫協議離婚,孩子由我撫養,當時約定丈夫每個月給孩子1000元的撫養費。可是現在孩子上學需要支出一部分教育經費,我的生意還不景氣,這種情況下,我可以要求丈夫增加撫養費嗎? ◎律師解答:
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趙治國律師: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金額:原定撫育費金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所在地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是數年甚至十幾年前訂的標準,已趕不上物價上漲的幅度了。增加撫養費金額的事宜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或不經協商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
時報記者王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