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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實名舉報證監會福建監管局副局長田荔琴一家擁有16套房產,中國證監會表示,已掌握相關舉報,並介入覈查。而田荔琴表示:“現在仇官仇富太嚴重了,不是所有官員都是壞人,不是所有買房的都是貪污腐敗,舉報要有證據,將積極配合組織部門調查。”
公民監督官員,本來就是因爲看不慣其某些行爲,“嫌隙”是註定了的。法律並未規定“與官員及其家人有矛盾的人必須迴避,無權監督官員”。舉報人陳秀萍與田荔琴父母有過節,這可能是陳秀萍舉報田荔琴的“動機”,但法律在乎的,只是田荔琴是否真有違法的事實。這些年,一直有人指責中國人“仇官仇富”,把它說成是一種“國民性”或曰“文化劣根性”,以此貶低老百姓對官員和富人的批判態度。吳敬璉辯護說,中國人並不“仇官仇富”,他們只是仇貪官、仇非法致富。但仍然有人把“仇官仇富”當成一種道義“撒手鐗”,用來貶斥人們對官商勾結現實的不滿與批判。現在人們挑官員的毛病有兩個,一是房子多,一是存款多。房子動輒十套八套甚至一二十套,存款動輒幾千萬甚至過億元,明顯超過官員的正常收入水平與置業能力。一旦遭到舉報,官員往往進行合理化解釋,說是老婆做生意賺的,或者子女年輕有爲等等。但老百姓並無義務幫你進行“合理化”想象,向有關部門舉報,要求有權機關展開調查,不僅合情合理,而且是一種公民義務。據《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