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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王平)“今年丹東市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作得好,有註釋,聽得懂,看得明白。”近日,在遼寧省丹東市人大東港代表團第三討論組,人大代表於維盛拿着丹東市檢察院檢察長所作的工作報告滿意地說。
由於本職工作所限,於維盛對相關的法律術語及檢察職能瞭解有限,每年兩會審議檢察院工作報告時,他都要查閱資料或向代表團裏來自法律系統的代表請教,仔細研究報告內容。而這次,他拿到丹東市檢察院工作報告後仔細一看,發現最後幾頁對報告中的專業術語、系統行話進行了通俗易懂的註釋,這樣一來,對他看懂報告、審議報告提供了不少便利。
比如,工作報告所附說明中對“職務犯罪”、“法律監督”、“4·20專案”等28個名詞進行了解釋,並註明出現這個詞語的頁碼,方便代表們查找。
“這體現了檢察機關對代表們的尊重,說明檢察官們是真正想聽取代表們的意見。”於維盛說。
加以“註釋”的丹東市檢察院工作報告得到了人大代表們的一致認同和稱讚。人大代表宋雅梅說,今年是人大代表換屆年,一些新當選的人大代表不熟悉、不瞭解檢察專業術語和近年來檢察工作亮點,而受篇幅所限,工作報告不能對專業術語和相關工作一一展開。新增加“註釋”這一細節,凸顯了檢察院務實而嚴謹的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