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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太原1月19日專電(記者樑曉飛)今年起,山西個人和民辦收留幼兒機構將全部納入縣級民政部門監管範圍,並將手續完備和簽訂協議的民辦機構幼兒基本生活費納入集中供養範圍,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補助。
記者日前從山西省民政廳瞭解到,自河南蘭考“1·4”火災事故後,山西共排查出14家個人和民辦收留幼兒機構,分佈在6個市10個縣(區)。其中,經民政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的有8家,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有6家。目前,這14家機構已全部納入當地縣級民政部門監管範圍,民政工作人員將定期上門檢查,做好服務,排除安全隱患。
山西省民政廳要求,對於未履行有效手續的機構,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要爭取簽訂合辦協議,明確責權;不願簽訂合辦協議的個人,縣級民政部門也要做到監管不留盲區。
山西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處長王黎表示,山西鼓勵各市級社會(兒童)福利院與當地民辦機構開展“一託一”幫扶行動,幫助和扶持民辦機構,使其規範、健康運行,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服務水平、教育水平和康復水平,讓更多孤兒可以健康成長。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