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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往往是老年人最重要的資產,一旦處置不當,極易產生糾紛。在徐彙區法院審理的涉老房產糾紛中,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因子女不同意父母的房產處理方式而發生糾紛;因子女干涉老年人再婚而引發的財產糾紛;因子女不孝,老年人對以前將房子的贈送行爲表示後悔,想收回房產而發生糾紛。無論是老人再婚,或者選擇以其他方式處置自己的房屋,都會引起子女對父母房產的過度關注。“房子是要留給子女的”,這是很多人慣有的思維。相比老人的其他行爲,他們似乎更加關注父母百年後財產的分配。
徐彙區法院法官在審理該類案件時發現,糾紛背後家庭關係複雜、矛盾尖銳,在與子女打官司的過程中,老人的身心均受到巨大傷害,即使贏了官司,卻也輸了親情,無法解決其根本問題。更有老人在訴訟中控訴曾遭到子女打罵,甚至被趕出家門,還有多名老人在訴訟過程中去世。即使最後老人勝訴,但破裂的親情也難以修復。
法官在此提醒廣大老年人,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謹慎處理自己的房產,儘量不要把房產當遺產過早地轉讓給子女,對子女購房的資助也要量力而行。同時,贍養老人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作爲子女要增強贍養父母的責任意識,知曉贍養父母是子女所應盡的法律義務;房管、公證等部門在辦理涉及老年人房產轉讓等相關手續、證明時,要向老年人闡明相關後果,並充分了解老年人的真實意圖,仔細審查,嚴格把關。相關部門在接到老年人關於房屋糾紛投訴後,應及時妥善地處理,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