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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六安人朱某雖然沒有期貨交易的資質,但他向客戶許諾了高額利潤,並收取多名客戶共計3276餘萬元的資金,完成的無實物黃金期貨交易成交額高達144.74億元。近日,合肥市廬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朱某在法庭上當庭認罪。
朱某,安徽六安人,30歲,高中文化程度。2011年7月,朱某在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合肥同順公司的名義與湖南一家貴金屬交易所簽訂市場開發合作協議,同年9月又註冊了“合肥某公司”。2011年8月至12月,朱某以合肥同順公司、合肥某公司的名義在財富廣場租賃經營場所,介紹及代理客戶通過湖南某貴金屬交易所網上交易平臺進行保證金100倍數額內的無實物黃金“期貨交易”(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定,屬變相期貨交易)。短短的4個月時間裏,朱某交易成交金額計144.74億元,從中非法獲利30餘萬元。
(實習生鄭絲語本報記者劉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