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5日訊記者錢箐旎報道:財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日前聯合發佈通知,規範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專項資金的管理。
通知明確,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包括康復、教育、就業和扶貧、託養、文化等方面。通知表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依據各級殘疾人聯合會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承擔的“十二五”發展綱要任務指標進行分配,適當向西部地區傾斜。各地應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補助資金,及時分配和下達各項資金,不得截留和任意改變資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