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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反壟斷法的理念是維護自由競爭,推動經濟民主,目的是使企業普遍享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但反壟斷法也是維護公平競爭的重要法律制度,特別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
王曉曄
公平自由的市場競爭首先需要比較完善的競爭法。而在競爭法領域,我國目前的法律還不夠完備,特別是1993年頒佈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二十年沒有修改過,有些規定已經過時。例如,儘管我國市場競爭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經營規模發生了很大變化,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違法行爲的最高行政罰款仍然是20萬元以下。其次需要對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爲進行強有力的制裁。但是,我國總體上對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爲的制裁比較手軟,使用刑法的案件比較少。侵犯商業祕密的案件在德國主要靠刑法,特別是商業間諜案。這一方面是因爲商業祕密對企業很重要,甚至是企業的生命線;另一方面是因爲侵犯商業祕密的案件大多涉及職工跳槽,即職工將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帶到新單位。而侵權行爲人一般沒有能力支付罰款或者損害賠償,刑事制裁可能是比較有效的法律救濟。在1993年一個涉及美國通用汽車和德國大衆汽車的商業祕密案件中,美國法院對涉案的商業間諜(西班牙人洛佩茲從美國通用汽車跳槽到德國大衆汽車)判處了爲期19年的刑事監禁。該案最後庭外和解,德國大衆汽車向美國通用汽車賠償1億美元,還被迫採購了美國通用汽車10億美元的汽車零配件。
除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些不正當競爭行爲可以通過反壟斷法予以制裁。儘管反壟斷法的理念是維護自由競爭,推動經濟民主,目的是使企業普遍享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但反壟斷法也是維護公平競爭的重要法律制度,特別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實踐中,佔市場支配地位企業的不公平交易,例如捆綁銷售行爲,一方面是限制競爭、排除競爭,另一方面也是不正當競爭。有必要指出的是,儘管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有關聯,但因我國已經頒佈了反壟斷法,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應當減少關於限制競爭行爲的規定,以推動和便利反壟斷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的開展。
除了競爭法、民法、刑法等各種法律制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力量尤其來自執法機構。目前,我國的競爭執法還有很多問題,特別是存在不敢打老虎的問題。法院的執法也有很多問題,例如有人把管轄權視爲決定案件輸贏的第一因素,這說明司法不夠公正,而司法公正是維護企業和市場良性競爭的重中之重。
“三一中聯之爭”案中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充分表明,維護公平自由的競爭環境,不僅應從個案探尋法律的追究,還需要多方面力量協調發揮作用。一方面,企業需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直面競爭,同時應具備較強的法律意識與維權意識,在遭侵權時勇於依靠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政府、執法機構也應當切實履行職責,尤其是檢察機關、司法機關,要加強競爭執法的力度,公平、公正執法。最後,市場中的相關主體、行業協會乃至媒體等多元社會力量,也應當盡到相應的社會責任,多種力量協調一致,共同維護全社會公平自由的競爭環境。
(作者系湖南大學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