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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劉茜通訊員/何銀波鄭偉德)昨日,記者從廣州黃埔區瞭解到,該區教育局下發了《廣州市黃埔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在黃埔區居住、合法就業滿3年並參加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從2013年開始,可以爲符合計生政策內出生的適齡兒童申請入讀該區公辦小學一年級或公辦初中一年級。
該負責人表示,黃埔區對同時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的情況進行統一的積分考覈,積分計算結果由高至低排序並向社會公示10個工作日。同時,結合黃埔區公佈的公辦學校能提供的學位數,劃定就讀的人數。符合條件的適齡子女可申報1個志願學校,以就近居住地學校的招生地段範圍爲原則進行報名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