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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晨)昨天,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臺北分行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根據《清算協議》,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銀行臺北分行爲臺灣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向參加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及結算服務。
央行稱,海峽兩岸的金融機構除可通過代理行渠道爲客戶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外,也可通過清算行渠道爲客戶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
中行方面表示,中行臺北分行下一步將完成辦理人民幣清算業務的必需手續,協助臺灣主管機構召開人民幣清算業務說明會,並與各參加行簽署結算與清算協議,爲參加行開立人民幣清算及結算賬戶,儘快推出人民幣清算服務。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表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人民幣業務將逐步展開。初期以發展跨境貿易及投資人民幣結算爲主,在市場人民幣有足夠存量後,逐步推出人民幣相關理財產品,並進一步發展人民幣債券市場。如果臺灣金融政策進一步開放,則未來以人民幣計價的理財產品將廣泛推出。臺灣很可能成爲又一個以人民幣爲重要目標的財富管理中心或理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