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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罰沒收入有多少?保障房究竟哪些人在受惠?“有衆多的數據,一些職能部門以涉密爲由,未對外公開,也查詢不到。”27日下午,省人大代表、湖南師範大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副主任薛開伍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如是發言,“索取”知情權。
(1月28日《長沙晚報》)
薛代表之所以如此表示,在於他的一個親身經歷。他最近在關注“失獨”家庭——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想了解有關的數據,於是到省裏某部門的政務公開網站上進行査詢,但除了幾個對外服務的部門留有聯繫電話外,其他部門包括辦公室都沒有留聯繫電話。後來他以省人大代表的名義給該部門負責人發郵件,也是杳無音信。
按照我國的政治架構,任何一級人大代表都是代表選舉他的人民在行使這一級的各種權力,但當一個代表被以各種理由搪塞,不能瞭解到想了解的信息,那麼,他還能行使好人民賦予他的權力嗎?而對於此種現象,薛代表在發言中更是直言不諱:“我說的並非個案,而是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問題。希望各級政府本着政務公開的原則,盡最大努力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羣衆的知情權。”
一個人大代表,知曉有關信息都如此之難,可以想見,普通老百姓如果有類似訴求,那就更不在某些職能部門的話下了。交通違法罰沒收入,人們都知道,那是天天有、時時有,不能公開,到底是因爲罰沒收入太多不便公開?還是太少不好意思公開?保障房,如果受惠的都是該保障的對象,又有何不能對公衆公開的?
可事實就是如此詭異,當有關部門在面對公衆諸如交通違法罰沒收入與去向、保障房到底有哪些人在享受等的詢問時,都不約而同地祭出了“涉密”的“翻天印”,讓你無可再言。難道這些信息,真的事關機密?一旦公開,就會危害國家與社會安全?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來看,人們似乎真的還沒讀到這一點。
由此,不得不追問,究竟是什麼讓某些職能部門敢於如此敷衍公衆,乃至人大代表?無疑,這與問責制度不給力有關,與層級相護有關,但在筆者看來,所有的這些,更與少數職能部門主要官員的民主認識有關。無數的事實證明,時至今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思維,依然在一些官員的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只要能夠矇住老百姓,那即便是如同鴕鳥避險一樣,偌大的屁股露在外面,任何託詞都會不惜一用的。
其實,讓民衆知情,天塌不下來。政府信息公開,這既是老百姓的期盼,也是政治文明發展的要求。以所謂的“涉密”、“維穩”來搪塞民衆的呼籲,不客氣地說,其實是某些部門與官員抱着既得利益不想放手。交通罰沒收入有多少?保障房究竟哪些人在受惠?此等事關民生的公共信息,要說“涉密”不能公開,在老百姓看來,只能是因爲涉了相關部門的部門利益之密,涉了少數官員的個人橫財之密,所以不想說、不願說、不敢說。(肖應林)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