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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昊塗浩)28歲的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研發部設計師畢少華踢踹他人致使被害人倒入機動車道被碾軋致死。近日,畢少華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畢少華於去年8月31日20時許,在本市朝陽區京哈高速出京方向陶莊路指示牌處輔路非機動車道上,騎電動車與酒後駕駛兩輪摩托車逆向行駛的楊某因故相互不滿;當楊某駕駛摩托車調頭駛近時,畢少華隨即用腳踢踹楊某身體,致楊某摔倒在機動車道上,並當即被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碾軋頭部致死。
公訴機關認爲,畢少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