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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趙曉星通訊員楊涵舒姜昊昂)庭前審查檢察官要做哪些工作?記者日前在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公訴一處看到,檢察官白磊正準備對一起已經審查完畢的妨害公務案提起公訴。他和書記員最後覈對了一遍案卷法律文書、證據等材料,將這些材料一起送往案件管理處進行檢查、登記、髮捲,並在案件管理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中將案件狀態更新爲“起訴”。
修改後刑訴法對刑事訴訟的證據規則進行了補充和完善,海淀區檢察院採取了哪些方式加強庭前對證據的審查和把關呢?該院檢察長王偉告訴記者,“除了對證據規定、證據意識進行培訓和強化,我們採取了案件跟蹤管理的‘雙保險’,確保辦案質量過硬,證據經得起追問。”
“雙保險”是指專業化的案件管理和內部督察。早在2010年5月,海淀區檢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案件管理處,全面履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質量管理三項職能。對主要業務部門的辦案工作實行全程監控,對公安、法院及其他檢察機關移送或交辦的案件和相關法律文書,以及控申部門移送自偵部門辦理的案件線索由案件管理處統一進行程序性和規範性審查,防止不符合受案條件的案件進入辦案環節。
辦案系統重點對全院辦理案件的情況和期限進行監控。對距法定辦理期限不足5日的案件發佈網上預警,對長假等特殊時期前後辦理期限即將屆滿的案件提前發佈預警等。在案件質量管理上,案件管理處將個案考評與定期督導相結合,對審結案件評定質量等級,對被評定等級較低、不捕、不訴、撤訴等重點案件進行逐案評查。每季度以抽查、覈查等方式開展案件質量督導,並形成“案件質量督導報告”。對發現的法律文書瑕疵、辦案程序不規範,以及系統信息填報不符合要求等問題進行個別提示,督促承辦人立即更正。
案件承辦人所在的辦案組組長、主管副處長要對案件進行層層審查把關,重大複雜案件需更高層級的審查與共同決策。
該院公訴部門還開展了內勤法制化改革,細化流程管理,規範辦案審覈,建立“判決量刑數據庫”和“另案處理人員信息庫”,動態監控案件量刑規律和發展趨勢,跟蹤監督後續執法活動。“兩庫”建立使刑事審判監督和偵查監督職能得到進一步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