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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是陷害我
中鹽原副部長被控詐騙受審不服
此人懂法被盤問未現明顯漏洞
原中國鹽業總公司企業發展部副部長張虎春被控詐騙一名房地產商2600餘萬元。今天上午10時許,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虎春當庭否認指控,並稱是房地產商在陷害他。
被帶上法庭的張虎春穿着一件綠色軍大衣,他頭髮花白,戴着眼鏡,說話語速很快。45歲的張虎春是江蘇人,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中國鹽業總公司企業發展部副部長。據介紹,張虎春還兼修法律,曾是中鹽總公司法律事務部的部長。
公訴機關指控,張虎春於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間,在中鹽安徽鹽化集團北京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收購某房地產項目的過程中,冒用他人名義、虛構收取盡職調查費的事實,騙取楊某27萬元;虛構能爲楊某經營的公司找關係幫助解決訴訟糾紛的事實,以支付辦事費用爲名,騙取楊某共計1450萬元;利用楊某經營的公司與其他單位訴訟糾紛之機,以支付律師費等名義,先後兩次騙取楊某共計565萬元,後又欲騙取楊某600萬元未得逞。
“這完全是楊某在陷害我!”庭審一開始,張虎春就否認全部指控。對於檢方指控騙取楊某27萬元,張虎春自辯說,這並非詐騙款,這筆錢是他二哥2009年借款200多萬給楊某後,楊某返回來的利息。
公訴人當庭追問,如果是這27萬元利息,爲什麼最後錢會打入張虎春的下屬劉某的賬戶裏,爲什麼不直接打入張虎春二哥的賬戶,這不合常理。
張虎春對此解釋說,是因爲“家庭矛盾”:“我姐姐家有5個孩子上大學,姐姐本人因病成爲植物人,姐夫遇車禍殘疾,我二哥一直資助姐姐家,家裏的家庭矛盾非常深,但爲了不讓二嫂知道關於錢的事,所以錢不能打到我二哥的賬戶。”
公訴人又問爲什麼錢不能打給張虎春本人。“當然也不能打到我的賬戶,我也不想捲進家庭矛盾。”張虎春毫不遲疑地回答。
公訴人再質問張虎春:“爲什麼你的下屬劉某作證說,是你盜用他的身份信息在銀行開戶?”張虎春立即自辯稱:“因爲劉某的業務水平我不恭維。他想讓中鹽公司解決他全家的北京戶口。就因爲這個事,他對我不滿。”
法庭上的張虎春有問必答,在交叉盤問中,這個法律人沒給控方留下明顯的漏洞。張虎春的辯護律師也不斷髮難,對公訴人的發問方式表示抗議,認爲不應讓被告人回答虛構的問題。
“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爲被告人的供述本身就是虛構的。”公訴人在法庭調查中表示,將在後面的法庭質證中出示相關證據,證明張虎春詐騙的事實。而張虎春的辯護律師張青松在開庭前表示,他將在隨後的庭審辯論中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