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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記者盧國強)北京警方29日下午通報山西運城“房媳”事件調查情況稱,山西運城女幹部張彥的北京戶籍系2005年在北京市順義區楊鎮投資小城鎮併購房時獲得的,未違反北京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
經調查,張彥於2005年在北京市順義區楊鎮投資小城鎮併購房,符合北京市關於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口管理的相關規定。
2012年,按照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市內戶口遷移的規定,張彥將戶口遷入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經對張彥當時申請入戶及遷移材料和程序進行再次審覈發現,其進京審批材料齊全。
張彥在戶口遷入北京後生育第二個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時持有順義計生部門開具的處罰收費票據和出生證明,初步判定其第二個子女的北京市戶籍也符合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