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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溼地、森林和海洋並稱爲三大生態系統,被譽爲“地球之腎”。今年2月2日是第十七個“世界溼地日”,兩會上,本市多位人大代表提出把溼地保護提上立法日程。記者從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中瞭解到,劉智等13名代表已經向大會提出了《關於制定天津市溼地保護條例的議案》。
劉智代表稱,目前本市擁有古海岸與溼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北大港溼地自然保護區等多個溼地自然保護區,現有溼地面積接近2500平方公里,佔全市陸地面積的五分之一。不過,本市溼地正面臨着退化和喪失的危險。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大量水庫、築塘壩攔截了客水,使窪澱的水資源不能及時補充;各地大規模興修農田水利;城鄉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海河流域降水減少;水污染對溼地環境的影響等。
對於本市溼地情況,劉智等13位代表也進行了詳細調查,他們瞭解到,本市溼地生物資源等也很豐富,在各類溼地中,有哺乳類、鳥類、棲息類、爬行類、魚類等溼地動物600多種,鹽生植物、灌叢等溼地植物400多種。本市溼地已成爲亞洲東部候鳥南北遷徙的必經之地,每年春秋都有數百萬只候鳥來往停歇,目前在冊的鳥類有近400種,佔全國鳥類種數的1/3左右。劉智代表說,這都表明本市溼地生態環境極爲重要,亟待進行系統性保護。溼地生態系統一旦遭受破壞,將很難恢復。從全球來看,溼地保護已成爲衡量一個國家綜合發展的標準,因而提高公衆對溼地功能、效益及重要意義的認識,自覺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已成爲天津溼地保護工作的當務之急。
13位代表在議案中提到,溼地具有保護水源、淨化水質、蓄洪防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和合理利用溼地,對於維護生態平衡、改善生態狀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國對溼地保護的規定分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15部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18部行政法規中。爲了更好地保護溼地,本市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天津市溼地保護條例,對溼地資源的所有權、溼地保護的原則和措施、溼地資源開發利用的審批制定及溼地的行政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