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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人大代表質問“229億其他支出去哪了”
本報訊(記者何穎思通訊員嶽才軒)昨日,針對省兩會期間人大代表質問公佈財政“其他收入”188億元和“其他類支出”229億元的來源及去向問題,廣東省財政廳發佈了文字回覆,列明兩項“其他”的來源及用途。據悉,對列入“其他支出”的範圍和項目均有嚴格的規定,在預算執行過程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和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實施,並非“機動”。
“其他非稅收入”——
包括捐贈福彩等收入
省財政廳指出,1月29日預算審查座談會上省人大代表周廣榮提及的其他收入188億元,實爲2013年全省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代編預算)的非稅收入項下的“其他收入”數。
按2013年政府收支分類規定,政府收入共包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基金收入、非稅收入、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債務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六種。其中“非稅收入”包括了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七項來源。“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捐贈收入、鄉鎮自籌和統籌收入、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收入、差別電價收入、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清退補繳收入等前述六項收入來源以外的其他非稅收入。
“其他支出”——
包括對口援疆援藏資金
據報道,周廣榮指出2013年的支出預算的17個項目中,除了國防、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和糧油4項外,其他項目都有“其他”,這些項目加起來總共229.5891億元。
省財廳表示,周廣榮代表提及的229億元支出中,有118億元爲2013年省本級“其他支出”類級科目支出數,反映不能劃分到“國防”、“教育”等功能類級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主要包括:對口支援新疆和西藏建設專項11億元、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準備金14.9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6.1億元、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列支22.8億元等。
此外,有111億元爲“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等類級科目項下的“其他教育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款級科目支出的合計數,主要包括:支持重點區域和重點平臺開發建設等專項轉移支付17.4億元、推進產業轉移扶持資金31.35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0.5億元(科技口)、省屬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經費6.7億元、重大科技創新專項3億元、結構調整專項資金1億元、廣東省與中科院全面戰略合作專項1億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