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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羣安通訊員李善仕郭晶晶)湖北省保康縣人民法院以守年關、過“廉”節爲突破口,以強措施、重細節、求效果加強作風建設,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項措施。據統計,一月份以來該院拒吃請28次,拒收賄禮10次,金額達1.2萬餘元。
保康法院黨組重視幹警的思想作風建設,及時組織全院幹警原文傳達學習規定,印發宣傳手冊,開展面對面交流、幫助,詳細記載、考評、公佈各部門的學習情況,做到常態化、具體化和持續性。同時,對幹警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浮誇、不實之風進行嚴厲整頓,對少數幹警身上存在的“走形式”、“擺花架子”進行通報批評,摒棄懶、散、慢的思想作風,全院幹警無遲到早退、上班閒聊、串崗脫崗等現象。
該院還全面開展自查自評自糾活動。公開向社會作出“十不”承諾,公佈舉報電話;每位幹警分別簽訂《幹警廉潔過節承諾書》,確保幹警廉潔節儉過節。在公務接待中,大力推行“工作餐”、“廉潔竈”。專門下發了成立工作專班,專門出臺“春節病”治理辦法,加強明察暗訪,確保人員清正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