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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徐偉實習生李春光“每完成一次查詢,需花費兩名執行人員半天時間。如果被執行人在其他區縣可能存在房產,還需奔赴其他轄區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查詢。”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李生龍介紹,財產信息查詢效率直接決定人民法院執行案件辦理的效率。然而,重慶市法院當前查詢房產信息是案件承辦人將待查人員信息攜帶至所在地房地產權屬登記中心,依次單個查詢。近年來法院案件增多,查詢效率低加劇了法院人案矛盾,同時也給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增加工作壓力。
李生龍在提案中建議,在房管部門和法院之間建立查控專網,實現法院查詢全市法人、自然人房產登記信息,並逐步通過專網實現房屋產權查封。“此舉將大量節約法院和房管部門的人力、車輛等成本,實現執行人員查詢房產信息‘足不出戶’。”李生龍說。
記者瞭解到,人民法院在執行案件過程中,往往需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四查”,即查房產、查賬戶、查車輛、查工商登記。從2010年9月開始,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着手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對地房籍檔案數據清理整合,建成全市地房合一的地房籍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