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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周斌本報通訊員徐忠龍科
在任職期間,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取有業務往來公司給付的好處費共計100餘萬元。爲了規避公安機關的查處,他在北京、上海、山東煙臺和濟南、遼寧大連等多個省市的多家銀行開設了57個賬戶。
他就是山東省蓬萊市渤海造船有限公司原副經理馬興財。“目前,馬興財商業受賄一案正在法院一審階段。他將面臨法律的嚴懲。”2月1日,山東省蓬萊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反偵查能力強經常銷戶
2012年5月,渤海造船公司有員工到蓬萊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該公司原副經理馬興財於2007年至2009年間,代表公司與北京某公司洽談項目時,收取對方好處費75萬元;2003年至2011年,代表公司與客戶洽談項目、價格覈算過程中,又收受上海某公司職工鄭某給付的好處費30萬元。
接報後,蓬萊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立即組織民警調查瞭解到,馬興財畢業於國內知名大學,多年從商,金融知識豐富,反偵查能力極強。
“我們摸排發現,馬興財以個人名義開設銀行賬戶多達57個,開戶地涉及國內多個城市,開戶銀行既有四大國有銀行,還有多個股份制銀行。”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民警將各家銀行交易明細彙總起來,累計達1.4萬多條。
這位負責人說,不僅涉案數據量大,馬興財還經常對使用一段時間後的賬戶進行銷戶,重新開設新賬戶。註銷的賬戶在地市級銀行無法查詢記錄,有的甚至沒有記錄,這給辦案民警在查證上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特意飛往外地現金受賄
據介紹,經過反覆梳理,蓬萊警方在1.4萬多條交易明細中,確認轉賬記錄40多條,其中,大多數還是馬興財自己賬戶之間的轉賬。有5條記錄是行賄人轉的賬,但每次轉賬後馬興財都會立刻將該銀行卡銷戶。
爲了防止銀行賬戶資金過多、目標過於明顯,馬興財採取大量購置固定資產的方式來減少銀行存款數目。民警偵查發現,馬興財在煙臺購置房產兩處、門面房一處,在大連購置房產一處、轎車兩部。
爲了防止受賄留下痕跡,馬興財曾乘飛機去上海,將大量現金帶回來再存進銀行,其“良苦用心”可見一斑。
8年賬目暴露行賄證據
辦案民警到渤海造船公司調查瞭解後發現,馬興財之前經手的業務中,涉及供貨商200多家、代理商20多家和中間商10多家。
通過分析馬興財行賄細節,民警發現許多中間商在收取佣金中存在問題。馬興財以前負責對佣金的談判,提取佣金的多少他有重要發言權。民警通過翻閱渤海造船公司8年來的賬目,在數萬張憑證中,找到了15家收取佣金有疑點的中間商。
“初步掌握證據後,我們調整了部署,決定運用引蛇出洞的方式,用激將法使犯罪嫌疑人就範。”辦案民警告訴記者,民警在對馬興財採取祕密監控的同時,又在其公司散佈“近期有人要到公安機關報案”的消息。
這一招果然奏效。馬興財聽到風聲後,爲統一口徑,以防不測,他加緊了與北京、上海等地關係人的聯繫。相關行賄人也隨之浮出水面。
蓬萊警方根據掌控的信息,立即派員趕赴北京、上海等地,對行賄人劉某和鄭某分別進行傳訊,兩個中間商都如實交代了向馬興財行賄的犯罪事實。
2012年7月25日,蓬萊警方依法將馬興財抓捕歸案。經歷長時間的心理較量,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馬興財終於低下了頭,對收取105萬元好處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