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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趙建明報道2月1日,省人社廳公佈數據顯示,我省職工工資隨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穩步增長,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由2007年的23203元增加到2011年的38713元,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由2009年的17092元增加到2011年的22896元,分別年均增長13.7%和11%。
2011年10月,我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發佈《遼寧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規定》後,以工資集體協商爲主要形式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逐步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得到落實,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2007年的700元增加到2011年的1100元,全部解決了國有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同時,持續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5年來,共查處違法案件6.2萬件,責令用人單位爲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282.2萬份、補繳社會保險費28.3億元,追償勞動者工資等待遇26.4億元。
省人社廳透露,今年我省將繼續完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及時發佈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動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逐步提高一線職工的收入水平。